甲醛检测盒
1. 原理:
37%左右的甲醛溶液俗称“福尔马林”,医学上用于尸体和标本的防腐,由于其具有延长食品保质期和改善食品外观、口感的特性,部分食品生产、经管者在生产和储藏过程中将水产品以及水发食品原料浸泡在高浓度的甲醛溶液,再进行加工或出售,以获取利益。甲醛是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添加剂。GB2760-2007根据NY 5172-2002《食品 水发水产品》规定,水产品甲醛含量应≤10.0 mg/kg。在食品中的甲醛的毒性主要表现在:人食用含有甲醛的食品后会导致肺水肿、肝肾充血及血管周围水肿;进入人体的甲醛危害还表现在它能凝固蛋白质,扰乱人体细胞的代谢,对细胞具有极大的破坏作用。由于甲醛会抑制细胞功能甚至杀灭细胞,会对人体肝、肾和中枢神经造成损害,因此被研究所(IARC)等列为可疑致癌物。《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甲醛不允许用做食品添加剂;GB18406.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水产品安全要求》:水产品中甲醛不得检出;
本测定方法的原理是利用残留于食品中的甲醛在一定条件下与检测液可发生特异性反应并生成红色的产物,在一定范围内,红色的深浅与甲醛的浓度成正比,颜色越深,甲醛含量越高。本方法检测限1mg/kg(以甲醛计),检测盒密封、避光保存,保质期为6个月。
2. 检测盒组成(100批次):






3. 检测样品:

各种鱼类、虾蟹、海蛎、鱼丸、虾仁、鱿鱼干和其他水产加工制品等;

牛百叶、海蛰、海米粉、海参、鱼皮、牛筋、牛肚、鸭鹅掌、花肠和猪蹄筋等。
4. 样品处理:

5. 检测步骤



6. 结果判断:若反应结果



7.注意事项:
J根据NY 5172-2002《食品 水发水产品》规定,水产品甲醛含量应≤10.0 mg/kg,因此对于结果为弱阳性的水发品(≤10.0 mg/kg),考虑到水产品的本底值,可判断为不超标;
J实验用水不得使用自来水或矿泉水;
J加液体建议分别使用加样枪操作,以提高准确性;
J检测结果超标的样品建议留样,并送相关机构进一步定量检测。